河北邢台市长遭网上联名举报:收回扣养情妇
作者: 时间:2012-12-18 来源:新闻舆论监督网
刘大群(资料图 来源:地方新闻周刊)
日前,标题为《曝河北省邢台市市长刘大群收受回扣、豢养情妇》的举报网帖,成为连日来网络反腐事件最新一波。该文章以“张剑仁”等河北省邢台市29名干部群众身份,联名举报邢台市长刘大群“四宗罪”。河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贴,正在进一步了解核实中。
许多网民表示,此次联名举报的事实详细,有关部门应尽快查清事实。
据悉,刘大群原为河北省农业厅厅长,2009年3月因“三鹿事件”受记过处分;2010年1月,任邢台市市长。
刘大群履历:
1974.03——1976.10,肥乡县西河头堡村知青;
1976.10——1978.10,华北冶金地质勘探公司518队工人;
1978.10——1982.07,河北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5.08,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学习,攻读农学硕士学位;
1985.08——1987.09,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科研人员;
1987.09——1992.06,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专业学习,攻读农学博士学位;
1992.06——1995.08,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
1995.08——1997.03,河北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
1997.03——1999.08,河北农业大学副校长;
1999.08——2004.06,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其间:2003.03——2004.01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4.06——2006.09,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6.09——2006.10,河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6.10——2008.10,河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8.10——2008.11,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
2008.11——2009.01,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9.01——,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年9月29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八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大群当选为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
是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河北省委委员。
编辑:袁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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