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摄 本报记者 郭宪勇 王晓东
7月2日,兰西县长岗乡长春村村民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乡亲们盼了许久的通村公路,修到一半时被乡里叫停了。
7月3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该村一探究竟。
从长岗乡到长春村王家油坊屯的路破损不堪,虽然几天来一直无雨,但道路上的车辙仍然很深、坑洼不断。距修路现场约1公里处,实在无法行车,记者只好徒步到老房屯与袁家屯的修路现场。从袁家屯经宋方屯到老房屯的2公里路现在分成两段:宋方屯到袁家屯一段已基本修好,水泥路面上覆盖着塑料薄膜和草帘子,正在养生。宋方屯到老房屯还有1公里左右没修。道路一侧堆放着大量修路用的砂石料,聚集着几十名村民。
现场村民反映,这条路一直泥泞难走,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一下雨连农用车都走不了。好不容易盼到这回有人出钱修路,6月24日动的工,可刚修了一半,7月1日乡里出面阻止,不让修了,还要求当初给合同双方盖章的乡经管站站长限期要回合同。
记者在施工现场附近见到了施工方王建峰,他证实了村民的说法。王建峰介绍:“修路主要原因是袁家屯有一村民在外经商,想给家乡做点事,帮助申请了修路资金。如果资金申请不下来,则该村民承诺自己出资修路。所以,修路原则上不用乡里和村里出一分钱。这个村民把工程包给我,目前投入的修路资金,都是我个人垫付的。可现在,乡里领导却以我手续不全、没有公开招标为由,将我与村里签的合同强行要回乡里,否则,就要撤去乡经管站站长张忠生职务。没办法,我被迫将合同交还给乡里了。实在不行,我只能放弃不修了。”
随后记者来到乡政府,由于是下班时间,乡领导都不在,乡党委组织委员张玉军从家赶来,他告诉记者:“今天乡领导都去县里开座谈会去了,关于修路的事我听说好像是村民联系的资金,其它事我不知道。”
7月4日,记者于8点40分再次来到长岗乡政府了解情况,仍然没能见到董绍峰书记和李兴文乡长。主管信访的副书记王兴龙在接待记者时说:“乡领导到县里开会去了,关于修路的事,我承认老百姓很盼望修这条路,但按县里要求,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走招投标程序,他们的70万修路款属于省里一事一议项目,必须严格按县里要求办。凡开工项目要有工程图纸,需要财政预决算,报批招投标等手续后才能开工,还要经得起审计。这个项目的确是袁家屯村民通过其它途径申请下来的项目,资金是否到位,我也不清楚。乡里发现这个环节有问题后,要求马上停工,履行相关程序,否则,将来资金申请不下来,施工方肯定要向村里或乡里要。至于双方那两份合同,让乡领导要回后已经销毁了。”
王副书记还向记者承诺说:“如果合同内容能注明如资金申请不下来,施工方保证不向乡和村里要钱的话,乡里也就不会再阻拦。”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王副书记打电话约来乡经管站站长张忠生和长春村村主任刘志富,到乡里核实情况。
乡经管站站长张忠生介绍说:“合同是今年6月份签的,我以为这事已与领导商量过,不损害乡和村里利益,就给盖村公章了,后来才知道,乡里规定合同盖章还要乡领导签字。所以董书记就责令我马上将双方合同要回给了李乡长。”
长春村村主任刘志富说:“合同的大概内容是,标段从袁家屯到房家屯2号路,长2公里,投资70万,不用乡里和村里拿一分钱,等路修完各项指标经验收合格后,上面将此款转入县财政转到乡财政再转到乡经管站拨出。当时我认为,这个合同对乡和村的利益都没有损害,是件难得的好事,我就签了这个合同。”
王副书记又联系了乡党委书记董绍峰。
董书记在电话中向记者解释说:“施工方在开工时没有向乡里打招呼,也没履行相关手续,我们这才叫停的。我们县里规定,5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需要招投标,财政局报批、预决算,还得有监理、审计。凡国投项目,水泥标号、石料硬度、检验报告必须有这套手续。我们得严格按照上面所述的程序去做,否则将来出现问题后期责任谁来承担?所以只能等履行完相关程序后,确定完施工方后才能开工。”
村里的半截路什么时候能修下去?村民们很着急,本报也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