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公告:
哈市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一疑遭拐卖男童在哈出现系误
作者: 秦雷 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5-07-02 来源:黑龙江
本报讯(秦雷 记者 郭宪勇)近日,有些媒体相继刊发“一疑遭拐卖的广西男童在哈尔滨市街头出现”的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也纷纷转发寻找广西博白2岁男童的消息。市公安局接到市民报警后立即展开工作,全力寻找当事母子。经工作,现已查明:街头乞讨妇女和男孩系母子,网上消息系误传。
6月27日晚,市公安局发现网上很多人转发微信朋友圈“一疑遭拐卖的男童被一妇女抱着在哈市南岗区西大直街与和兴十一道街交口处乞讨”的消息。立即责成南岗分局一面核实消息准确性,一面全力展开寻找男童工作。南岗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分局各单位尤其是属地派出所清滨派出所对媒体报道疑似涉嫌拐卖女子进行查找。
6月30日晚6时许,该名女子带着孩子主动来到清滨路派出所说明情况。派出所民警立即核实二人身份并为二人采血到相关部门做亲子鉴定。经核实,该女子杨某某(27岁,贵州省延里市人),其子小强(化名),16个月,二人确实为母子关系,而且杨某某证实当天母子二人确实在街头乞讨。
随后,民警找到26日当天报警人徐某某对二人进行辨认,经过徐某某辨认证实,此母子二人就是她当天在南岗区西大直街与和兴十一道街见到正在乞讨,并为二人拍照的母子。
为此,哈市警方公开调查结果,网传一疑遭拐卖的广西男童廖子明在哈市街头出现系误传。
哈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核实情况后再发布相关信息,以免误传信息。
编辑:李韬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栏目推荐
栏目最新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