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本站公告:
严正声明 本网接到多起举报称:江苏连云港地区有人仿冒我方《环球传媒网》名称及制作假冒网页和栏目从事非法活动。其假冒网站的违法行为与本网无关,我方网址是:www.hqjjw.net 请认真核对!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纵横> 正文

哈市警方开展统一行动剑指扒窃、拎包犯罪

作者: . 时间:2016-04-14 来源:黑龙江

随着天气转暖,以及“五一”小长假的即将来临,出行、购物的市民和游人逐渐增多,哈尔滨警方自4月12日至6月12日,组织开展打击扒窃拎包犯罪统一行动,对易发生扒窃拎包案件的区域进行重点打击,坚决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势头,做到“发案更低,打击更精准,群众安全感更高”。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今天召开的“全市打击扒窃、拎包犯罪统一行动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统一行动期间,将由哈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反扒部门,以繁华早市、夜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商圈为重点,围绕人流物流密集的繁华区域、街面场所开展打击工作,做到“以打促防,以防为主”。

在公安机关专业队伍加强打击的同时,哈市警方还将组织社会各层面积极参与到扒窃拎包犯罪的防范工作中来,组织街道、场所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社会治安力量、公交司乘人员,成立义务巡逻队伍,统一佩戴袖标,在人员密集、客流较大的街面、场所、车站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建立与集贸市场管理部门、企业商家的联动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做好扒窃拎包犯罪的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哈市警方还将加强反扒防窃舆论宣传工作,在集贸市场、餐饮娱乐、旅游购物、街面场所、“三车一站”等地,利用多媒体、LED广告屏、语音播放器以及张贴、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反扒防窃相关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哈市警方表示,将以此次统一行动为契机,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协调统一,各司其职,采取超常措施,严厉打击扒窃拎包犯罪活动,为持续打造全国最具有安全感省会城市,确保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针对几个易发生扒窃犯罪的重点场所,警方提示广大市民:保管好自身财物,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避免财物脱离视线。

在公交车上:最主要的就是财物尽量贴身存放,处于视线范围内,尽量不要将财物放在后裤兜、外衣外兜内。尽量礼让上车,不要争抢、拥挤,不给扒窃分子创造机会。上车后,注意力不要过于分散,不要光顾着看窗外风景和车载视频。背包的同志可以垂手拎包,将包置于胸前部位。

在各种门帘子处:在进入商场或是过街地下通道时,人们都会用手臂掀起门帘。这时,扒窃分子就会趁被害人手臂离开的一瞬间,对放在侧面的包、外衣口袋内的财物下手。因此,贵重财物最好贴身放置,或是用手拿着,包尽量放在胸前视线范围内。

在商场内:在商场个别被害人粗忽大意,在试衣服、试鞋时,随意将背包、随身衣物等物品随手放在凳子上,扒窃分子则用衣服或包等物盖在被害人包上,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包拎走。防范此类扒窃,主要是财务不离身,时刻使财物处于自己视线范围内。

在街面上:防范街面扒窃犯罪,一要将背包放在胸前等视线能控制的地方,一定不能放在身后或是侧后方;二是外衣侧兜尽量不放东西。行走在繁华街面时,注意力不要过于分散。特别是与同行人聊天时,要用手搭在包上,防止扒窃分子拉拽。

在早夜市:大部分扒窃分子将改装后的医用镊子用皮筋拴在袖子里作案,扒窃时不易发现,也有用手直接扒窃。在市场购物时,要注意财物安全,警惕在你身边只观看,但不买物品的人,最好零钱整钱分开放,而且最好放在贴身的内兜里。(余征 张婧 记者 郭宪勇)
                                                                      编辑:李韬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