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被处罚当事人在处罚书上写“交警长得丑没文
作者: . 时间:2016-04-11 来源:.

4月10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北京路对一起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而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陈述一栏,赫然写下了“该交警长得丑、没文化”、“撩妹未果,而后处罚”等字样,并将相关内容在微信上传播。
据了解,4月6日15时许,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北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云A7XXXX的小型白色宝来轿车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民警依法现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告知驾驶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并让驾驶人马某确认并签名。
马某随后在当事人陈述一栏上写下 “该交警长得丑、没文化;该交警撩妹未果,而后处罚、没道德”的字样。当晚,在部分微信群中出现了该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和侮辱性语言描述的照片,次日更有大量市民通过微信等平台看到了该信息,纷纷打电话到交警一大队进行告知,证实了驾驶人马某已将带有侮辱性语言描述字样的处罚决定书拍照并进行了恶意散布,给民警的正常执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交警一大队于4月7日上午10时左右将该情况向市交警支队进行了报告,同时向盘龙公安分局拓东路派出所报案,当事人马某随后被盘龙公安分局拓东路派出所通过口头传唤至所上进行调查。目前,当事人马某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删除了自己在网上的不当言论,并向当事民警正式进行道歉。
记者 冯蔚(云南信息报)
编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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