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宾县警方摧毁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
作者: 时间:2018-11-02 来源:黑龙江
本网讯 (陈思思 李昌 记者郭宪勇)“终于有人收拾他们了,我们可以过安稳日子了”。近日,一个盘踞在宾县,以刘某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宾县警方摧毁。10月25日,宾县人民法院对此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了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刘某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依法判处任某洋等10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宾县当地百姓获知此消息,无不拍手称快,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2018年3月25日,宾县公安局接到当地居民程某报案称,其因欠他人债务,被一个叫“小宇”的人非法拘禁还债。宾县警方立即展开侦查,逐步查明“小宇”系宾县宾州镇的刘某宇,经常纠集当地居民武某勇、孟某义、姜某伟等人,采取辱骂、威胁、殴打、非法拘禁被害人等暴力手段催要债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宾县警方随即将刘某宇抓获,经审,刘某宇交代了2018年3月21日,有偿受雇于冯某如,替其讨要被害人程某欠下的6万元高利贷,刘某宇带领团伙其他成员将程某非法拘禁到宾州镇一民居内长达30个小时,通过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程某将微信钱包内的6100元转入刘某宇名下的犯罪事实。
随后,宾县警方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发布通告、公布举报途径、调查走访等方式,深挖扩案、取证核实,获取到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最终认定这是一个以刘某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共有成员12人,刘某宇系主犯,武某勇、孟某义、姜某伟系团伙骨干成员,苑某宇、任某洋、孟某宾、杜某龙、刘某柱、郭某浪、李某东系团伙成员,冯某如系雇佣者,这些人当中有5人均有犯罪前科。随后,宾县公安局扫黑办周密部署,集中展开收网行动,相继将武某勇等其他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
经查,2016年2月,刘某宇为讨要被害人孙某欠的非法高利贷,纠集刘某柱等人,驾车将孙某拉到宾县二龙湖冰面上,将孙某所有外衣脱下摁倒在冰面上,威逼孙某偿还高利贷债务,随后又将孙某带至宾州镇原“二库物流”办公室非法拘禁。期间,将孙某摁趴在地,骑在其后背从后向前推其双臂等手段,对孙某进行殴打、折磨,孙某被逼无奈还款2万元。
2017年12月17日,被害人平某作为担保人,向刘某宇借高利贷1.5万元,但借款人失联无人偿还。刘某宇便指使武某勇等人,将平某从家里带至宾州镇一公司非法拘禁,威逼平某偿还本息共计5万元。刘某宇等人还以平某吸毒为由对其要挟,平某被迫答应将现居住价值9万余元的楼房以5万元的价格抵偿,刘某宇逼迫平某在房屋买卖协议和5万元收条上签了字。
2018年2月20日19时许,刘某宇替其哥哥索要赌债,纠集孟某义等人将被害人许某带至宾州镇一公司非法拘禁,通过胁迫手段威逼许某不许睡觉想办法弄钱还债,许某被逼无奈从朋友处借来5000元给了刘某宇。随后,刘某宇又将许某妻子张某找来,逼迫张某在一张拟好的3万元欠条上签下字,才将被非法拘禁长达50个小时的许某放走。
警方在此提示,如果您在生活中发现了涉黑涉恶问题,请积极揭发检举。举报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是将举报信件邮寄给哈尔滨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是道里区红专街43号,邮编150001;二是拨打举报电话0451—87660550进行电话举报;三是通过电子邮箱hrbshjb@163.com发送电子邮件;四是到各分、县公安机关局均设立的分中心,进行现场举报。
编辑:孙玥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栏目推荐
栏目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