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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提醒:宿醉后第二日仍可能会构成酒驾

作者: . 时间:2018-01-05 来源:黑龙江

       本报讯(余征 记者 郭宪勇)1月4日早,前一天饮酒至深夜的驾驶员侯某,因饮酒驾驶车辆被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太平大队民警在南直路与宏图街交口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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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进行呼吸酒精测试仪器检测。

  4日早8时24分许,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太平大队民警在南直路与宏图街交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丰田牌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浑身酒气,执勤民警以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依法将其取缔,经呼吸酒精测试仪器检测,该车辆驾驶员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0毫克/100ml,后经哈尔滨市公安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为92.37毫克/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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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检查过往车辆。

  侯某交待自己今日并未饮酒,但3日19时许,自己和几位朋友在酒店聚会,一起喝酒到当日23时许才结束。4日一早,因家中有急事需要处理,虽然仍满身酒气,但侯某认为睡了一夜体内应该没有酒精了,于是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没曾想刚出家门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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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

  目前,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太平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决定对侯某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惩罚,并处刑事拘留移送至道外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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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由于每个人代谢酒精能力不同,宿醉次日仍有可能构成酒后驾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理赔,如遇此种情况,应尽量避免驾车。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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