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编故事 老赖被拘十五天
作者: 杨湘钰 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9-12-25 来源:哈尔滨市政法委
本网12月25日讯(杨湘钰 记者郭宪勇)今天记者从哈尔滨市政法委获悉,为深入贯彻哈尔滨全市政法系统关于依法推动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12月10日,哈尔滨市巴彦县法院执行局出动警车6辆、执行干警30余人,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了“雷霆扫赖”行动。
据了解,一天内拘传7名拖欠信用社贷款赖帐不还的被执行人,其中3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金额10万余元;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4人已被拘留。
被执行人任某军家住巴彦县丰乐乡新立村薛家屯,当执行干警在其家中找到他时,他不但没有还钱的意思,还大呼冤枉:“钱我没花着,我只是担保人,我没钱还款也不能还款。”事情真是这样吗? 在巴彦县法院(2017)黑0126民初1202号民事调解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任某军是借款人,保证人是同屯人姚某,而调解书显示,任某军当庭对欠信用社借款本息3万余元的事实无任何异议,而且自愿与信用社达成还款协议,协议约定任某军在2017年10月30日前全额归还信用社借款,本息合计34000余元。借款到期后,由于任某军未按协议约定还款,信用社于2018年5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手续后,任某军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执行干警对其采取了拘传措施。面对自己签字画押的庭审笔录和送达回证,任某军终于不再狡辩称自己是保证人,但仍然拒绝还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十五日处理。
据了解,在法律的威慑下,行动当天,和任某军一起被拘留的其他3名被执行人,因为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还款义务并与信用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被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只有任某军仍被司法拘留中。
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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