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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召开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塑造“七商”政法干部
作者: 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9-12-20 来源:哈尔滨市政法委

本网讯(记者郭宪勇)18日上午,哈尔滨市召开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梁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亚洲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及哈尔滨市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

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全市政法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造成全市满意的重要政治工程、重大社会治理工程和财源建设工程。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优化的是发展环境,塑造的是城市形象,树立的是投资人信心,推动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认识上,要从“四个维度”,即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哈尔滨;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谐哈尔滨;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哈尔滨的需要去理解和把握维度。
会议指出,要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步伐。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神圣使命,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我们要立足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要把握住“两个基本面”,即法律政策的基本面和创新治理的基本面。二要把握好“三条线”,即推进工作的“主线”、“纵线”和“横线”。要突出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治理行动:即执行失范问题专项行动,解决执行中“暗箱操作”等腐败问题;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行动,纠正刑事诉讼中程序和实体违法行为;牢头狱霸干警失职渎职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失职渎职和损害群众权益问题;围绕全市政法系统处、室、庭、部、所、队存在的七种不良作风问题开展企业和群众评议专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每个季度评议一次,对一年内一次评价排名后五位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两次排名后五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离岗学习;累计三次排名后五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就地免职。三要找准工作“四个切入点”。即找准推动工作的支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服从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基层基础建设的难点。
会议提出,要塑造有良好“德商”“法商”“情商”“智商”“媒商”“廉商”“健商”等“七商”的政法干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部队伍,为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要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步伐。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神圣使命,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我们要立足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要把握住“两个基本面”,即法律政策的基本面和创新治理的基本面。二要把握好“三条线”,即推进工作的“主线”、“纵线”和“横线”。要突出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治理行动:即执行失范问题专项行动,解决执行中“暗箱操作”等腐败问题;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行动,纠正刑事诉讼中程序和实体违法行为;牢头狱霸干警失职渎职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失职渎职和损害群众权益问题;围绕全市政法系统处、室、庭、部、所、队存在的七种不良作风问题开展企业和群众评议专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每个季度评议一次,对一年内一次评价排名后五位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两次排名后五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离岗学习;累计三次排名后五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就地免职。三要找准工作“四个切入点”。即找准推动工作的支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服从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基层基础建设的难点。
会议提出,要塑造有良好“德商”“法商”“情商”“智商”“媒商”“廉商”“健商”等“七商”的政法干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部队伍,为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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