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新修政策 广纳人才
作者: 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9-10-16 来源:佳木斯市委宣传部
本网讯(记者郭宪勇)日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广开门路吸纳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新修订的《政策意见》共33条,总体框架由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和服务保障五部分组成,涉及引进人才方式、津贴补助、资金奖励、专家评选以及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诸多方面,此《政策意见》作为佳木斯市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在人才引进方面,将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从5类拓展为14类,增加省长特别奖、龙江工匠等省级高层次人才,提出人才只要愿意来,就敞开口进,不受编制、结构等条框限制,可直接调入落编,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引进的域外正、副高级职称人才即来即聘。鼓励在外佳木斯籍优秀企业家、学子、科技英才回家乡或引荐人才来佳木斯市投资兴业创新创业,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同时,进一步降低引才门槛,对于符合需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以上),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引进,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优先调任等。
在人才培养评价方面,提出每年选送部分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到域外免费培训,评选市级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梯队、农村实用人才,同等条件向青年人才倾斜。提出开通优秀人才晋升高级职称 “绿色通道”,符合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不受学历、资历、指标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
在人才使用方面,提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年内每月享受5000元津贴;在职在岗博士研究生,5年内每月享受800元津贴;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成果转化,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科技人才创业贷款贴息政策,促进科技人才扎根在本土。
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积极打造“栓心留人”软环境,提出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所;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在佳木斯区域内择校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等优待政策,切实增强人才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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