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清荣获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作者: 马淑芬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9-11-14 来源:宝清县委宣传部
本网讯(马淑芬 记者郭宪勇)近日,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农产品经销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在江苏省徐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黑龙江省宝清县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宝清县处于世界仅有的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富硒“核心区”,全境拥有近6000平方公里富硒区域。县属耕地面积279万亩,145万亩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其中,绿色食品认证面积23.7181万亩,有机食品认证面积1.8705万亩,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连续多年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近年来,宝清县紧紧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创新监管手段、打造优质农业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6年,投入1000余万元建立了9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基地、1个信息收集中心、23个“三减基地”和 18个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种植基地。2016年7月,宝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顺利通过省质监局、省农委资质“双认证“,在黑龙江省率先完成县级检测中心认证,达到全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领先水平,被评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据统计,截至目前,宝清县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78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7个、绿色食品认证29个、有机食品认证企业3家,认证产品14个,拥有“宝清大米”、“宝清苹果”、“龙头胖头鱼”、“挠力河毛葱”、“宝清大白板白瓜籽”、“宝青红红小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
据了解,国家农业农村部命名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的开展,是落实中央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安全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成果,推动农产品优产、优质、优价、优销,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感知、可评判、可检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栏目推荐
栏目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