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消费维权九项行动
作者: 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9-03-14 来源:黑龙江
天天都是“3·15”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消费维权“九项行动”
本网讯(记者郭宪勇)3月14日,记者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抓改革、优环境、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为主线,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紧紧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聚焦消费者关心关注关切的焦点问题,集中开展消费维权“九项行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小妹做主旨发言。
一、开展“食安龙江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网上供餐和超范围网上供餐违法行为。严查在校园及周边、幼儿园、养老机构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标签的“五无”问题以及“五毛”食品问题。严格规范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标签标识,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提升消费信心。持续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整合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实行24小时全时空投诉举报受理。宣扬诚信守法经营,曝光失信违法行为。
二、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非法分装、贴签销售等问题,围绕“三个重点”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中药材进厂把关不严、超范围生产中药饮片、编造生产销售记录、不按规定进行进出厂检验等违法违规等行为,提升中药饮片生产检验标准。
三、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对生产、流通领域农资产品实行全链条打假,对“线上线下”农资业户实行全方位监管,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农用油、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计量作弊、冒用质量标识认证标志等六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心理,以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或电话、上门推销等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快线索核查,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明确12315为举报受理电话,根据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分1000元、500元和100元三个档次奖励举报人,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打好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人民战争。
五、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持续加强对传统媒体的监测监管,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从严从快依法查处,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同时,组织开展好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
六、开展电梯安全问题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督促各级政府解决电梯失管、失修和维修资金欠缺等突出问题。推行电梯“保险+服务”,明确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解决发生电梯事故后续处理难的问题。
七、开展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计量整治行动。针对民用“三表”生产、销售、检定等环节对用户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确保量值准确、性能可靠。严格落实制造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出厂产品计量性能合格率达到100%。积极推动民用“三表”诚信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八、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采取清单管理、主体负责、合力监管、失信惩戒、畅通投诉、正面引导等有力措施,重点整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不执行门票优惠政策、用套票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经营;严防餐饮场所食物中毒;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加油站油品质量不合格和计量克扣等欺诈行为;冒用其他景区名称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给予或者收受商业贿赂;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侵害合法权益;线上线下宣传虚假旅游信息误导旅游消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十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整合公众诉求资源,对原有的12315、12365等热线实行“五线合一”,建立健全以“12315”为核心的便民投诉渠道。依托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开辟“互联网+消费维权”、远程调解、巡回受理,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比较实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努力形成行政监管、行业和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广泛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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