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本站公告:
严正声明 本网接到多起举报称:江苏连云港地区有人仿冒我方《环球传媒网》名称及制作假冒网页和栏目从事非法活动。其假冒网站的违法行为与本网无关,我方网址是:www.hqjjw.net 请认真核对!

当前位置: 主页 > 安全法制> 正文

广州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违规寄递精神药品案件23宗

作者: 时间:2020-05-19 来源:

广州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违规寄递精神药品案件23宗

广州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精神药品溴西泮 王嘉媚 摄

广州海关18日消息,今年以来,广州海关在邮递渠道连续查获违规寄递精神药品案件23宗,毛重1724.7克,涉及溴西泮、芬特明、地西泮、劳拉西泮、西布曲明、唑吡坦等数十种精神药品。

5月10日,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一件进境邮件X光机图像显示异常。该邮件的申报品名为“糖果”,图像却疑似药品,存在一定伪报风险,引起了现场关员的高度警觉。经开拆查验,查获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氯硝西泮51.5克。

氯硝西泮被称为“最强安眠药”,是我国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具有抗焦虑、催眠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由于副作用较大,且具有明显的成瘾性和依赖性,目前很少在临床上使用。

\

广州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精神药品溴西泮 王嘉媚 摄

“从今年以来我们查获的精神药品来看,有些化名为用于抑制食欲的‘减肥药’,有些化名用于抗焦虑的‘安眠药’,对公众来说有一定的迷惑性,但其实具有较强的成瘾性。”广州海关所属邮局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科副科长李勇介绍。

精神药品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我国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这些精神药品的服用,往往伴随着嗜睡、口干、健忘等副作用,严重的会出现精神错乱、头痛以及乏力的症状。

据介绍,随着近年来海关持续高压打击毒品走私,一些具有致幻以及成瘾性的精神药品成为不法分子走私的新选择,不法分子在寄递渠道常常通过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试图逃避海关监管。

我国对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制,进口精神药品的,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海关提醒,切勿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入境,谨防触犯法律法规。

编辑:孙楠楠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