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利7万 流窜10省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这个团伙被哈市警方打掉了
作者: 郭宪勇 陈思思 时间:2020-07-03 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
环球传媒网讯(郭宪勇 陈思思)买卖银行卡,为各种犯罪提供便利,已成为助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黑灰产业”。疫情防控期间,更有不法分子佩戴口罩,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等证件,提供给上线电信诈骗团伙,非法谋取暴利。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依兰县局成功打掉一流窜10省办理、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
6月17日,依兰县公安局接到市局反诈中心推送线索,近期一伙广东籍男子往返绥化、哈尔滨两地的银行大量办理银行卡,疑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接到线索后,依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发现4名犯罪嫌疑人正驾驶车辆在依兰县境内从事非法活动。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驾车出城逃窜,专案组派出两组侦查员守住出城口,同时另外一组侦查员驾车在城区内伺机实施抓捕。经过耐心等待抓捕时机,侦查员发现4名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正在通江路口等红灯,事不宜迟,侦查员果断出击,成功将车内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在车内发现5张作案用的身份证。
经查,4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分别为沈某滨、李某乐、冯某辉、陈某波。经审,沈某滨等4人如实向警方供述了犯罪经过。
原来,沈某滨在微信朋友圈中结识了上线李某,李某称有来钱快的方法,可以利用疫情期间戴口罩,然后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的方式赚钱,并承诺办理一套银行卡、网上银行和U盾可赚2500元。
见有利可图,沈某滨便找来了同村村民李某乐、冯某辉、陈某波3人,在广东省租车后,先后辗转福建、江西、安徽、辽宁、吉林等10个省份,携带李某邮寄来的身份证件,前往上述几地的银行开始“大展拳脚”,通过佩戴口罩,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了银行卡、U盾,并开通了网上银行。
随后,再将身份证和办好的银行卡、U盾和网上银行信息“四件套”邮寄给上线李某,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集团提供犯罪工具。
从6月1日开始,沈某滨等4名犯罪嫌疑人仅在我省大庆、黑河、绥化、肇源、双城等地,就办理银行卡等“四件套”30余套,非法获利人民币7万余元。
侦查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搜查,发现一张寄往福建省厦门市的邮寄单,经审讯得知,邮递的是8套“四件套”。侦查员连续作战,连夜赶赴厦门第一时间截获了该快递包裹,避免流入到犯罪集团手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滨、李某乐、冯某辉、陈某波等4人已被依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发表评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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