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本站公告:
严正声明 本网接到多起举报称:江苏连云港地区有人仿冒我方《环球传媒网》名称及制作假冒网页和栏目从事非法活动。其假冒网站的违法行为与本网无关,我方网址是:www.hqjjw.net 请认真核对!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纵横> 正文

“老师带队,日进斗金”,当心投资理财类诈骗让你倾家荡产

作者: 郭宪勇 李欣蕾 时间:2020-06-20 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

 

 

环球传媒网讯郭宪勇 李欣蕾随着信息技术更迭网络诈骗手段也与时俱进层出不穷”,诈骗分子打着网络投资的旗号实施诈骗让缺少防范意识的群众掉进了他们精心设下的陷阱不仅钱没赚到还被骗得倾家荡产

 

\

典型案例

近日开熟食店的老板陈某突然收到两个微信好友添加的申请备注信息是朋友推荐你的店在哪里”,老陈以为是顾客就添加了两人的微信好友

随后几日陈某在朋友圈中经常看到这两名好友发布的信息:“理财让赚钱就是那么简单”“资深导师一对一辅导”“一部手机即可在家轻松把钱赚”,还附带跟对了老师今天又赚了2万元”、“今天挣了1万多谢谢客服等微信聊天截图及各种盈利提现截图吸引眼球

在这种热烈气氛的烘托下陈某便和微信名为宝贝儿的微信好友联系。“宝贝儿自称是做外汇投资的客服该投资类似于股票并且他们还掌握了炒股系统漏洞手机在线操作1-2小时加上一对一理财师的指导稳赚不赔操作提现秒到账需要支付理财师盈利金额的2%为佣金
 

过了一周禁不住日进斗金诱惑的陈某按照客服提示在微信添加了金石进金商城公众号按照对方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注册了会员并向平台账户内首次充值3.6万元客服称当日理财师大额客户较多需要等待2日后才能一对一指导陈某但如果陈某注册成为5万元账户后当日就能预约成功理财师即可盈利

随后陈某又向平台账户第二次充值1.4万元并于当日晚7通过QQ添加了自称是理财师的好友。“理财师指导陈某购买了价值4.5万元不同类型的外汇股。35,“理财师让陈某将手机这个平台显示的余额截图发送给他。“理财师称陈某平台内显示余额与他手中掌握的数据包有1.2万元的差额,“理财师认为陈某操作失误且网速过慢引起了漏单导致平台金额少了1.2万元告知陈某如果不填补空缺被平台系统检测到后会冻结账户陈某按照要求第三次充值1.2万元填补空缺
 

期间陈某看到平台账户内的余额显示不断在增加以为自己按照理财师要求购买的外汇在一直盈利随后陈某准备提现但系统显示账户流水没有达到提现要求”“系统防止洗钱停止提现等内容多次尝试后未能成功联系客服对方称是系统问题要耐心等候。“理财师再次发来信息称陈某存在漏单账户差额较大且没必要填补空缺直接重新投资不会漏单的8-10万元股单此时猛然醒悟的陈某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选择了报警



\

案件分析

该类投资理财类诈骗前期会在网上发布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信息理财专家”“炒股专家”“高额回报等字眼诱惑受害人在获得受害人信任后推荐关注下载平台或者APP,由于没有取得认证这类APP、投资平台的充值途径都是需要转账给私人账户

受害人在第三方平台进行投资后可在平台上看到自己投资金额的盈利变化这是因为诈骗分子操控着平台等受害人投入更多资金时诈骗分子通过后台操作使受害人的钱不能提现或者网站不能打开


  哈尔滨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提醒
   通过微信认识的陌生人荐股释放所谓内幕消息等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他们搭建的非法理财平台钓鱼网站诱骗受害者在上面进行投资个别受害人会在前期获得短暂小额收益一旦投资数额巨大网站就会出现打不开的状况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要保持戒心不要被暂时的高利率迷惑双眼切勿相信只挣不赔的买卖”,避免落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陷阱同时不要向陌生个人账号汇款转账向平台注资时要多方验证是否合法正规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报警
 

编辑:李韬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