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公告: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进车站活动
作者: 郭宪勇 董欣舟 时间:2020-07-10 来源: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环球传媒网7月10日讯(郭宪勇 董欣舟 赵雪婷)为全面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9日下午,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哈尔滨火车西站站前广场联合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哈尔滨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刚,省检察院哈铁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野,哈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姚壮参加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事关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活动中,干警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民法典》中关于房屋、婚姻、继承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宣传台前,不时有群众翻阅宣传手册,向干警咨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询问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干警们认真解答了见义勇为受伤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订立遗嘱、《民法典》如何规定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砸伤找谁索赔等问题,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编辑:张欣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