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公告:
男子自制拍笼猎捕保护鸟类49只 冰城警察坚决打击不姑息
作者: 郭宪勇 黄庆 时间:2020-11-28 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
环球传媒网11月27日讯(郭宪勇 黄庆 刘禄新)男子自制禁猎工具“拍笼”,在自家院内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并将捕到的鸟拿到市场上去出售,非法获利。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局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了这起非法狩猎案。
11 月 21 日10 时许,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阿城区河畔丽景小区旁的二手物品交易市场内巡控检查时,发现有人正在售卖野生鸟类,现场查获野生活体鸟类 5 只,猎捕工具拍笼 10 套,随即民警将贩卖鸟类的人员马某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经审,犯罪嫌疑人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于2017 年开始至今,利用自制的猎捕工具拍笼,在阿城区阿什河街白城村自家院内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
根据犯罪嫌疑人马某的交代,民警又在其家中查获非法猎捕的野生活体鸟类 44 只。经阿城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野生动物鉴定意见书显示,马某猎捕的鸟类包括黄雀 28 只、金翅 21 只,全部为野生鸟类,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自制拍笼为滚笼类禁猎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目前,全省正在开展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资源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公安机关结合“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战,积极调动警力巡控重点猎捕及销售野生动物重点区域,严打非法狩猎及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刘贺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栏目推荐
栏目最新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