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深情陪伴 少年迷途知返
作者: 郭宪勇 于化民 时间:2021-08-13 来源:黑龙江
环球传媒网13日讯(郭宪勇 于化民 聂颖)“阿姨,我听您的话,不在KTV工作了,我要发挥自己的特长,找个合适的工作,照顾好我的妈妈”。当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检察院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后,他怀着感激的心情对检察官说的一席话。
据悉,在去年七月田某某因琐事,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刘某某找其男友约他到体育馆谈谈,田某某找到朋友一同前往,双方四人发生殴斗,导致二人轻微伤。办案人经过审查发现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属于冲动型犯罪。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双方已经和解,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也认罪认罚,并且没有发生严重后果。办案检察官从对这四个孩子如何教、怎么帮角度考虑,找到一个对他们来说最好的法律结果,对其中三人因情节轻微不起诉,对其中较重的田某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并与其母亲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考验期为六个月。在宣布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时,检察官对四名犯罪嫌疑人详细介绍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和注意事项,并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希望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田某某在考验期内征得案件承办人员同意后,到石家庄一所小学应聘做轮滑教练工作,办案人为及时掌握田某某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经常通过微信与田某某联系,当得知田某某14岁时父亲去世,母亲靠打零工和他相依为命的实际情况后,给他正确的引导和关爱,田某某才理解了母亲一个人抚养他的不容易,叛逆的他后悔不听母亲的话。当田某某回到加格达奇后,检察官又委托心理咨询师给他做了心理疏导,经过与心理咨询师深度交流,田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一次敞开了心扉,发自内心地感谢检察机关。
鉴于田某某在考察期内能够按时汇报思想,并上交思想汇报,及时报告自己工作和生活情况,而且没有再违法犯罪,考验期满以后,加格达奇区检察院给田某某正式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给迷途少年一个容错的空间,对于检察官来说也许只是选择了一个结果,但对于孩子而言,关系到他的命运,他的未来。
一纸决定虽然轻如鸿毛,但是对于孩子而言却重如泰山。青春道路上,花季少年在迷雾中偏航,虽然检察官在纠错的过程中,无法让他的人生一路顺风,但是可以调整他人生的风向标;虽然难以改变他的昨天,但是可以让他走对今天,憧憬美好的明天。给他确定一个航行目标,帮助他重塑三观,定能使他拥抱阳光与温暖。
编辑:张欣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