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本站公告:
严正声明 本网接到多起举报称:江苏连云港地区有人仿冒我方《环球传媒网》名称及制作假冒网页和栏目从事非法活动。其假冒网站的违法行为与本网无关,我方网址是:www.hqjjw.net 请认真核对!

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正文

伪造核酸报告想“瞒天过海”却难逃警方“法眼”

作者: 郭宪勇 王浩冰 时间:2021-12-09 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

环球传媒网12月9日讯(郭宪勇 王浩冰 刘翠翠)5日上午10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五星防疫卡口执勤民警张景良、富庶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黑NJ93**的货车司机苗某神情慌张,其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有修改嫌疑。按照“三逐两必”(“逐车、逐人、逐表”“必看、必查”)的原则,民警经进一步查验,发现其是利用手机修图软件伪造了核酸检测日期。民警随即将苗某及其车辆控制,将其移交至属地民主派出所。

\

民主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后得知:苗某12月4日驾驶货车从外地运货进入呼兰区,在呼兰暂住一夜后,于5日开车进入哈尔滨主城区。按照防疫规定,苗某必须出示24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但其由于着急卸货,便耍起了小聪明,用手机软件将12月4日的核酸报告修改成了12月5日,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却没能逃过执勤民警的“法眼”。

经审,苗某对其伪造核酸报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编辑:李韬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