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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77天禁渔期 航运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作者: 郭宪勇 朱恒兴 时间:2022-05-16 来源:航运公安分局

环球传媒网16日讯 (郭宪勇 朱恒兴) 为严防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水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哈尔滨市公安局航运分局、哈尔滨海事局通力协作,针对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自5月16日起,联合开展为期77天的松花江禁渔期整治行动。

 

航运分局民警在江上巡逻

2022年,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相关部门对禁渔期内容进行了修订,全省禁渔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嫩江、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禁渔期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为期77天黑龙江、乌苏里江禁渔范围扩大至支流、水库、水泡;绥芬河、瑚布图河水域除扩大禁渔范围外,还增设秋季禁渔期,其他水域禁渔期由47天增加至55天。

禁渔期间,渔船、渔具需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专人看管,不能集中管理的需要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同时完善农业农村、公安、海事、边防等部门间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打击对资源破坏严重的电鱼行为,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清理“绝户网”,查处违禁渔具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

 

航运分局民警江上巡逻

从5月16日开始,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将派出多艘执法船只同步起航,同时,航运公安分局组织精干警力,调用静音无人机、高清夜视摄像机,通过采取水、路、空三栖巡控的警务模式,全天候、无死角对松花江禁渔期非法捕鱼行为进行打击取缔。

禁渔期捕捞水产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经发现松花江禁渔期内有违规捕捞、电鱼、毒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处理。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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