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警方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扶贫先进集体
作者: 苗秋丰 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4-10-27 来源:黑龙江
本报讯(苗秋丰 记者 郭宪勇)在10月1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哈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作为全省政法系统和哈市的唯一单位,荣获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多年来,哈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公安局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我市“创城”工作和市公安局党委扶贫工作要求,尽职尽责,精心谋划,积极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到帮扶对象木兰县木兰镇松江村,下田间、进村屯、问冷暖、听需求,从及时对接、积极调研到确定扶贫项目,从扶贫项目启动、确保扶贫工程质量到扶贫工程验收,全程参与,事无巨细。
一是从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入手,打牢脱贫基础。“要致富,先修路”,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重要先决条件。松江村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一条平整的田间路。老百姓出行十分不便,就连春种秋收都面临困难。他们主动承担了修建乡村路、田间路、壕线清淤等工作的全部费用。到目前,共建田间路57公里,铺垫石粉46万立方米,新建桥涵两座,清淤加固灌水壕线10000延长米,并在田边江堤修建引路14条,达到公路通车标准,累计投入67万余元。
二是着力解决实际困难,将党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他们从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通过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向困难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仅在去年的重要节日期间,就为全村20余户困难家庭送大米、豆油、月饼、水果、粽子等慰问品,并捐赠衣服、图书等物品,累计捐款捐物6万余元。
三是既输血又造血,形成帮扶良性循环。对于帮扶工作,任锐忱副市长反复强调,他们不仅要通过“输血”,帮助群众度过暂时的困难,更要帮助群众提升专业技能,在帮扶村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增强自主创业、增收致富的能力,让困难群众有尊严地劳动致富。为此,他们将一部分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民作为重点培训对象,聘请农业专家专题讲座,给农户免费发放读本资料和电子资料;他们组织专家结对活动,陪同专家走访结对农户,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实地指导农民生产实践。
四是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确保良好治安环境。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重要的民生,他们结合创建“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中心工作,通过户政管理部门指导属地木兰镇第三派出所,全力做好松江村的治安防范工作,为村民创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据悉,哈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扶贫标兵荣誉称号,连续两年在全市扶贫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介绍经验,多名扶贫干部获得扶贫先进个人标兵荣誉称号。
编辑: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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