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召开网上信访新闻发布会 网上信访成为主渠道
作者: 记者郭宪勇 时间:2019-01-23 来源:黑龙江
本网讯( 记者郭宪勇)1月2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网上信访新闻发布会。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王贵成就网上信访工作情况作主旨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市信访局副局长张军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哈尔滨市网上信访大厅与黑龙江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同时上线运行。目前,哈尔滨市网上信访系统已覆盖了全市1273个信访机构和职能单位,实现了全部信访业务通过网上办理的工作目标,形成了“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信访工作新模式。2016年12月,“哈尔滨信访”微信公众号正式运行,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一厅”(电脑端网上信访大厅)、“一端”(手机客户端)轻松便捷反映信访诉求。2015年至2018年,该市网上信访投诉量平均年增长率为174.5%,说明网上信访日益被群众知晓和认可,网上信访已成为群众信访的“直通车”、“主渠道”。
据介绍,按照《网上信访办理规程》,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自收到群众投诉后,对应受理的信访事项必须在15日内转交到有权处理的部门,通常情况下是随投随转。责任单位受理和处理以及复查复核的期限也有严格的规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再受理告知要在15日内完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上级行政机关自收到群众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或复核意见。
对现在有的信访人采取一事多投,既走访又写信,同时还在网上投诉的情况,全市各级信访部门采取的是“一网通办”,不论是哪种形式反映的诉求,全部纳入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办理,对“一事多投”和重复投诉的信访事项,信访信息系统也能够识别判重。
如果对处理结论不认可、不满意,可以按照《处理意见书》的提示,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复核请求。信访群众可在自收到处理意见书60日内进行满意度评价。信访部门会重点进行回访跟踪,查因问责。
在操作使用方面,群众可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进入“网上信访大厅”投诉受理页面反映诉求。手机用户关注“哈尔滨信访”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即可进入“网上信访大厅”反映信访诉求。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诉求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了便于群众投诉和回复办理结果,网上信访须使用个人真实信息注册。群众在网上投诉后,可以适时查询信访诉求办理进度,并对信访部门办理情况和责任部门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将信访事项的处理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为群众营造了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信访”环境,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信访为民的宗旨。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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