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税务系统构建税收领域“四新”体系
作者: 郭宪勇 时间:2021-09-17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环球传媒网讯(郭宪勇)9月16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李兴伟介绍,全省税务系统围绕“带好队伍、干好税务”,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着力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推动构建税收领域的“四新”体系。
着力建设以“规范性”为特征的精确税务执法新体系
围绕健全税收法治体系,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进一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科学实施有效监管。聚焦政策落实和规范执法,建立常态化风险扫描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着力建设以“便捷性”为特征的精细税费服务新体系
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部门间业务“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一线通答”,稳步实现纳税申报“一表申报”“一键申报”“预填申报”,深入落实企业事项“网上办”、个人事项“掌上办”、特殊群体“特殊办,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创新税费服务个性化措施,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个性需求,实现办税缴费事项精准提醒、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线上服务精准提供。推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抵税“一键办理”、小微企业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请退税”,让办税缴费更便利、更智能。
着力建设以“精准性”为特征的精准税务监管新体系
通过科技强税提升质效,提高税费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完善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高信用纳税人给予更多便利,为A级纳税人提供专家服务;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管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
着力建设以“协同性”为特征的精诚税收共治新体系
加强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发挥行业协会和涉税中介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维护好经济税收秩序。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在打虚打骗、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攥紧拳头协同发力,共同绘就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同心圆”。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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