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反诈】冰城公安发布校园反诈提示
作者: 郭宪勇 公宣 时间:2023-03-15 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
环球传媒网15日讯(郭宪勇 公宣) 开学本是高兴事,然而稍不注意就可能会陷入“诈骗圈套”。哈尔滨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根据开学季发案特点,精心梳理校园常见的诈骗手段,帮助大家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陷阱。
出售游戏账号诈骗
诈骗分子在游戏中以低价售卖(或高价购买)装备或者游戏币为诱饵,让玩家登录一虚假游戏交易平台,一旦有玩家上当,骗子会在交易过程中以激活费、保证金等名义继续骗取玩家钱财。
案例:近日,决定出售自己游戏账号的牛先生在某款游戏平台内发布了广告,没想到很快就有“买家”和他联系,要求加QQ详聊。牛先生根据“买家”提示,以900元的价格在该平台上架了游戏账号。上架游戏账号后,对方称已付款,但牛先生并没有从平台收到钱款。牛先生在与该网站“客服”沟通过程中,“客服”又以资金解冻、开通VIP等理由多次诱骗牛先生充值。截至“买家”和“客服”失联、牛先生意识到被骗,他已陆续向“客服”提供的银行卡内充值了65000余元。
警方提示:买卖游戏币、游戏点卡、游戏装备,应通过正规渠道,私下交易均存在被骗风险,请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禁止非法买卖“两卡”和社交账号
诈骗分子通过网站、QQ群、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发布银行卡、手机卡、QQ号、微信号收购、租用类诈骗信息,谎称可以获得所谓“租金”“回收费”等,从而实施盗号,再利用买到的账户向户主亲戚朋友借钱,或利用“两卡”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去年5月,市民周某通过微信结交了一名好友,聊天中对方告诉他,卖一张银行卡及相关的U盾手机卡等,就可以获得约1000元的报酬。虽然周某当时并不确定对方买自己的银行卡是否要实施诈骗,但他知道对方买了不少银行卡从事违法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将银行卡、手机卡等售卖给对方。结果对方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后使用这张银行卡转账,流水金额达百万元。虽没有直接实施犯罪,但周某因为提供诈骗工具,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警方提示:切勿出租、出借、买卖“两卡”,以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一旦因“两卡”涉案,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编辑: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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