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本站公告:
严正声明 本网接到多起举报称:江苏连云港地区有人仿冒我方《环球传媒网》名称及制作假冒网页和栏目从事非法活动。其假冒网站的违法行为与本网无关,我方网址是:www.hqjjw.net 请认真核对!

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正文

冰城警方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宣传日活动

作者: 郭宪勇 黄庆 时间:2023-01-12 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

环球传媒网12日讯(郭宪勇 黄庆 唐培东 刘洪蛟)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1月12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在道里区中央大街中央商城门前设置主会场,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宣传日活动,并组织18个分、县(市)公安局和局属相关单位同步开展活动。

\ 

“春节即将到来,请不要在广场、小区、空地、公共场所等禁燃禁放区域燃放鞭炮,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现场,民警面对面向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和意义,向过往群众和游客发放宣传单,引导大家以文明、安全、无污染的方式度过新春佳节。

 \

活动当日,全市18个分、县(市)公安局和局属相关单位,共设置宣传站321个,制作宣传展板359块,宣传横幅339条,出动宣传警力1469人,发放宣传单18余万份,宣传品16余万份,解答群众咨询768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中明确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法规政策等相关内容,倡导广大市民遵守禁放规定,减少因燃放造成的空气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在禁放区域内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

各县(市)公安局重点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以及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相关处罚法律法规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燃放安全常识,增强安全燃放意识,确保燃放安全,做到无事故、无伤害。

 \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对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引导群众树立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成为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据了解,近一个月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击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153起,收缴烟花爆竹4788箱(件),行政处罚163,行政拘留110人,行政罚款48人,罚款金额8800元。

据悉,冰城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编辑:李韬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