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本站公告:
严正声明 本网接到多起举报称:江苏连云港地区有人仿冒我方《环球传媒网》名称及制作假冒网页和栏目从事非法活动。其假冒网站的违法行为与本网无关,我方网址是:www.hqjjw.net 请认真核对!

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正文

“无死角”宣传 “零容忍”打击 冰城公安强势铲除涉渔犯罪土壤

作者: 郭宪勇 佟为 时间:2023-06-07 来源:哈尔滨市公安局

环球传媒网7日讯(郭宪勇 佟为)自松花江进入禁渔期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航运分局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加大对涉渔案件的打击力度,全面净化松花江水域治安环境、守护松花江水域生态安全。

明确责任,建立联动机制

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确保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取得实效航运分局牵头协调海事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强化禁捕工作的调度和协调,分析研判非法捕捞整体形势,研究决定重要工作事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宣传引导,赢得群众参与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分局民警采取上门走访告知、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标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提示,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渔管理规定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

重拳治理,强化打击震慑

航运分局针对销售禁用渔具、交易非法渔获物等重点问题、区域、人群、时段,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整治。围绕辖区内重点水域和重点群体,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多渠道掌握涉渔案件线索,从严从快打击整治涉渔违法犯罪。

5月30日21时,航运分局民警联合道外区渔政执法人员共同巡查道外区松花江水域,巡查至次日凌晨1时许,在巨源镇前进村江段,发现有可疑灯光忽隐忽现,按照工作经验推断,前方有人正在实施电鱼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

随即,民警关掉发动机,利用手动划船向可疑船只逐步靠近。公安、渔政人员克服夜晚执法视线差、风浪大及松花江水浅等诸多困难,并做好随时下水抓捕嫌疑人的准备。于5月31日凌晨1时许,在道外区聚源镇前进村江段主航道位置将一名正在电鱼的男子当场抓获。

\

 

  经讯问,该人对电鱼的行为供认不讳,经分类称重共有18条鲤鱼,2条鲶鱼,渔获物共计33斤,扣押涉案船舶两艘、电鱼工具一套。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编辑:张欣

发表评论须知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本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凡注明"来源:"环球传媒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球传媒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环球传媒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2008-2010 WWW.HQJJW.NET.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环球传媒》 版权所有:《环球传媒网》 投稿邮箱:hqcmw2012@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王鑫海 新闻热线QQ:160867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 京ICP备12043028号-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